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5-04-10 09:46:00
各教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立信研〔2015〕13号)文件规定,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即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专业和方向
指导专业:审计
指导方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国际审计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4月30日前将指导教师简况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送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2.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5月29日前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决议、初选人员名单和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其他
1.欢迎各单位推荐实务界人士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2.已获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无需再次申报。
3.联系方式:
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宋静 办公地点:科创楼1201室
电话:67705118 电子邮箱:maud@lixin.edu.cn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竝 办公地点:行政楼111室
电话:67705277 电子邮箱:lxyjs@lixin.edu.cn
附件: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立信研〔2015〕13号)文件规定,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即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专业和方向
指导专业:审计
指导方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国际审计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4月30日前将指导教师简况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送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2.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5月29日前将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决议、初选人员名单和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其他
1.欢迎各单位推荐实务界人士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2.已获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无需再次申报。
3.联系方式:
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宋静 办公地点:科创楼1201室
电话:67705118 电子邮箱:maud@lixin.edu.cn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竝 办公地点:行政楼111室
电话:67705277 电子邮箱:lxyjs@lixin.edu.cn
附件:
2015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内).doc (73.5 KB) | |
2015-04-10 10:45 |
2015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外).doc (46 KB) | |
2015-04-10 10:45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立信研〔2015〕13 号).pdf (312.02 KB) | |
2015-04-10 10:45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