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11 16:00:00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示范校建设进度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计划类型
2021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17级本科和2018级专科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较高的主动学习精神。
2.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组织实施,保证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
3.每个学生同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参与不超过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由3至5人组成,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学院联合申报项目,鼓励高低年级学生搭配。
4.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存在不良记录者(如研究成果抄袭,无故中途撤销、延期,验收不合格等)不得参与申报;在以往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已取得专利或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项目、已获其他校级立项的项目,本次不得申报。
5.凡申报的项目必须由学院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须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鼓励长期致力于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指导学生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教师参与指导。每位导师指导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19日晚23:50点前登录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s://cxcy.lixin.edu.cn),在线提交项目申报相关信息(使用说明详见附件)。申报期间开放QQ答疑群:744783389;联系人:教务处 吴茜;电话:021-33935848。系统技术支持:许工程师;电话:025-83693186。
四、建设要求
经学校评审获得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教务处签订项目执行承诺书、任务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至6个月时,学校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建设至12个月时,学校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在不超过300页内被知网、万方、维普等收录的正规期刊中,公开发表一篇不少于两个版面、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并注明项目的经费来源、指导教师等信息;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书。
2.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成效证明(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及创业训练成效过程证明。
3.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验收须完成公司正式注册,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运营报告等;项目中期检查时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凡获得立项的项目须积极报名参加2021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