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含延期)毕业生第三批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0-09-20 17:29:00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同学:
为做好2020届(含延期)第三批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初审阶段(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5日)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补缓考试及短学段课程成绩(含非毕业班)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下午4:00,涉及2020届(含延期)学生的补考成绩请在9月23日下午4:00前提交。从9月18日起,各二级学院开始对第二批毕业审核未完成计划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第三批毕业和学位审核的初审工作。初审过程中涉及学生修读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模块课程不匹配情况时,如必修课程需做课程替代,或选修课程需做课程模块调整,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毕业审核课程模块调整(课程替代)汇总表》(见附件1),经二级学院审核后由教学秘书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进行复核确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021097196,邮箱:20149009@lixin.edu.cn。
各二级学院依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学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按照学校学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审核结果需要通过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毕业及学位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毕业及学位资格初审完成后,在教务系统中导出审核结果并打印提交;同时根据审核结果统计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分专业学生毕结业情况统计》(见附件2)。
2.具备获得学位资格的学生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对于不能获得学位的同学,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学生不授或缓授学士学位告知书》(见附件4)。
3.二级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同意授予的决议纸质版和电子版。
特别提醒:第三批毕业及学位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最晚提交日期:2020年9月25日下午16:00前。所有材料都需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地点:浦东校区实验中心221室,联系人:陶老师,电话:18021097039,邮箱:20170094@lixin.edu.cn。
二、教务处复审阶段(2020年9月26日-2020年9月28日)
教务处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各学院报送的毕业及学位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市教委审核,申请打印毕业证书。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20年10月中旬)
在9月29日下午16:00前,教务处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学位评审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教务处提交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具体安排由校学位办具体通知。
四、第三批毕业及学位证书发放安排(2020年10月中下旬)
对于通过毕业及学位审定的学生,教务处将为学生办理毕业及学位证书。2020年10月中下旬,教务处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发放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确认学生办理完全部离校手续后给学生发放证书,并做好证书签收工作。
五、毕业生网络课程学分认定
通过修读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等网络教学开放平台课程,并获得成绩证明的毕业班学生(含延期毕业的学生),由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网络课程平台成绩证明,并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网络教学开放平台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5),二级学院进行网络课程学分认定并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6)。
六、其他相关工作
1.若毕业生对课程或学分认定存在疑问,无论学生是否在校都按以下流程处理。
如果学生对课程或学分有疑问,学生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并反映课程或学分认定问题,由二级学院负责协调解决,如涉及到课程模块调整、课程替代等,由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协调解决,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021097196;如涉及到培养方案和成绩记录(主要包括学生因休学、参军导致)的调整,由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学籍科协调解决,联系人:陶老师,电话:18021097039;付老师,电话:18021097185。
2.辅修学生审核工作安排,参照应届毕业生审核工作时间同步进行。
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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