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期间教学工作提示(第2期)
2020-03-05 17:49:02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即将开展的网上学习等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查询和比对课表与学习通的课程
3月2日-6日第三次选课及重修选课结束后,请同学们查询课表,课程备注中标注“暂缓开设”的是,返校后进行课堂学习;其他正常开设的课程,按照教学周在返校前进行线上学习。也请同学们比对一下学习通内的课程是否与课表一致,如学习通内未见本人线上教学的课程,请跟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见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或跟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见下一个问题的提示)。
二、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网络教学期间,为了便于学生了解课程线上教学情况,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如遇到课程学习问题,学生可以在3月8日到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查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线上教学信息表》,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三、做好线上学习准备
3月9日—13日为学校统一组织的线上教学模拟教学周,教师和学生按照教学周第一周的教学时间段开展不少于1节课的模拟线上教学。请同学们按照第1周课表的时间与老师进行线上交流。
自3月16日起,同学们的线上学习正式开始。在学习过程中,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注意上线材料的版权保护、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网络教学过程中如出现网络堵塞、平台瘫痪等客观原因导致教学环节中断,同学们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学习。
对于缺乏网上学习条件的学生,请同学们及时跟学院联系,由学院协助同学们进行学习规划。
四、警惕各种收费收款
网上教学期间,学校及任何个人不会以任何方式通过教学平台、微信、QQ等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媒介要求学生或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五、毕业班学生按照推荐列表修读在线课程后认定学分
近日,学校发布《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第三次选课及重修选课的通知》,并在教务处官网发布首批“推荐本专科毕业班学生(含延期毕业学生)修读课程”。学生修读推荐课程,获得成绩合格单(证明)后,才能向教务处申请学分认定。学生在修读推荐课程时,应按照在线课程平台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所获取的成绩合格单(证明)应显示为学生的实际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经学校验证后予以认定学分。
附件: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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