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0-02-28 17:48:00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制定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见附件1)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网上教学工作方案》(见附件2)及系列配套规范,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开展网络教学,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服务师生教学需要,切实维护教学秩序,落实各项教学要求,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互联网技术实现“教学不断线,学习不断线”。
二、总体要求
1.起始网上教学。3月16日(周一)网上教学正式开始,同日师生开始线上教学和线上学习,学生在返校前采用网上教学,返校后逐步恢复常规教学。学生返校时间,将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有关部署另行通知。
2.网络教学有标准,在线学习有要求。任课教师根据学校网上教学工作方案要求和指南,进行网上教学准备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网上教学,加强线上辅导,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学生通过灵活多样的线上学习,完成学习任务,达到课程教学目标。网上教学期间,广大师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规范网络行为。
三、网上教学安排
1.线上教学课程范围。本学期除需要特定教学条件的实验实训等课程无法开展网上教学外,其他所有课程实施网上教学。体育课程根据实际,综合开展居家训练、体育项目鉴赏等教学,具体方案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思政课教学组织工作精神,制定方案予以实施。
2.线上教学方式。课程教学团队、任课教师网上教学可以选择PPT音频(视频)、视频录播、网络直播或其他方式。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网络堵塞、不良信息传播等突发情况,建议教师采取点播方式。鼓励引入国家级、省部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优质课程资源,进行翻转课堂教学。
3.线上教学时间。为了保障教学工作秩序,师生按照课表时间进行线上教学。
4.网络教学平台。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作为网上课程教学的基础支撑平台,教学团队和任课教师须按要求在网络教学平台完成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线上辅导。允许教学团队和任课教师使用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等其他网络教学平台,利用微信、QQ等移动互联工具辅助开展远程教学。
5.课程线上教学基本信息。任课教师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线上教学信息统计表》,将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课程的线上教学方式、使用外部教学平台和优质课程资源,与学生建立微信和QQ群等沟通渠道,在3月6日前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公布,并向学生公开。
6.通知和指南。为做好本学期网上教学工作,教务处制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师版指南)(见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教学工作指南(学生版指南)(见附件4)等。
四、网上教学实施
1.师生查询课表。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第三次选课及重修选课在2月26日—3月6日进行。学生可以在3月8日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课表,其中暂缓开设课程为学生返校后实施,其他为正常线上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在3月8日查询最新学生名单,导入线上课程的教学班级。
2.师生预备教学周。3月9日—13日为学校统一组织的线上教学模拟教学周,教师和学生按照教学周第一周的教学时间段开展不少于1节课的模拟线上教学。教师可以将课程基本情况和引入外部课程资源情况、学习和考核要求告知学生。
3.学生认真参加线上学习
(1)熟悉网络教学工具和课程安排。开课前,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平台和手机端的使用方法;与班级、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提前掌握开课的相关安排及学习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2)认真进行线上学习。学生应按照个人本学期课表安排上课,按时在指定学习平台参加课堂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高质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和测验。如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与教师沟通交流。
4.学生线上学习特别提示
(1)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学生的帮扶。学生若确因身体有病患、上网不便等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网络学习,经学院排摸审批后,根据实际及时进行个案处理,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学院负责与学生的任课教师联系,任课老师负责组织学生通过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辅导和答疑,或学生返校后主动完成线上课程补课和作业等,任课教师安排个别辅导答疑。
(2)适当调整毕业班和重点疫区不能返校学生的线上学习。毕业班和重点疫区不能返校的学生,可以根据情况实施整个学期的网络学习。具体要求,请关注教务处和学院的通知。
五、本学期培养工作
1.返校后报到注册后续通知。同学们在接到正式返校通知之前,切勿提前返校。学校一旦确定返校时间,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
2.补缓考安排。取消原定开学前的补缓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学生正式返校时间另行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学生。
3.三选和重修选课。2月26日—3月6日举行第三次补选和重修选课。请查询《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第三次选课及重修选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4.毕业实习。疫情期间学生不再参加校外各类实习实践活动,毕业班学生中止毕业实习导致相关教学环节受到影响的情况,学校将视疫情发展出台毕业实习学分减免等政策,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疫情的影响(见附件5)。
5.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不变,如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论文答辩的,可采用远程视频答辩。各学院及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附件5)。
6.辅修学习。辅修专业的具体教学安排,由专业所在学院制定方案后在教务处和所在学院发布,请关注后续通知。
六、教学管理和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教务处提供线上教学管理服务。
1.学籍和成绩单管理有关事宜,请联系田文馨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7202。
2.线上教学课程运行有关事宜,请联系张柳玉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7182。
3.网络教学平台有关事宜,请联系李霞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903。
4.线上教学课程质量有关事宜,请联系郭加林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7193。
5.实验课教学有关事宜,请联系许伟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771。
6.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宜,请联系邓会臣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773。
7.创新创业工作有关事宜,请联系吴茜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892。
七、其他
以上事项的具体安排,请见学校OA通知后的5个附件。如有需要,教务处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详细通知。请师生关注学校官网和官微、教务处的官网和官微,以及教务处及学院的通知,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重要信息传递给全体师生。
教务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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